社会公权力的司法规制研究

长期以来,人们过多地关注对国家公权力运行的规范与控制。对社会公权力的规范与控制问题学界研究甚少,直到近些年来才有部分学者以公共行政改革为背景,用“平衡论”的眼光来仔细审视社会公权力问题。他们共同的思路是扩充行政法的疆域,以图纳社会公权力之规制人行政法之规制之轨道。本文提出社会公权力案件的司法规制应注意:在现行制度下纳入到行政诉讼、对普遍性行为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正确界定社会公权力案件的司法审查强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社会公权力 司法规制 国家公权力 公共行政改革 行政法 司法审查
吕成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666-668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