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功能的实现——从应然到实然的逻辑思考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宪法在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增强。构建现代法治社会,必须强调宪法在治理国家中难以替代的重要地位,树立宪法权威,而这些都离不开宪法功能的发挥与实现。应然与实然是法哲学的一对基本范畴,宪法功能是一个由各种不同层级的功能所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的功能体系,其是应然与实然的切换点。宪法正是通过其复杂多层次的功能体系从应然走向实然来使得整个人类社会生活纳人到宪法所构建的宪法秩序中。
宪法功能 法治建设 依法治国 法哲学
吕宁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669-671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