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现行行政行为概念的检讨

本文对我国现行行政行为的概念及范围进行介绍,分析了现行行政行为概念的缺憾,并就行政行为的范围的合理界定进行了简述。笔者认为,行政行为是所有的行政权的运用和不运用的行为。其中,对行政权的确认标准应该从管理到服务、从事实到意思、到效果等多方位进行理解。

现行行政行为 行政法 行政权 确认标准 行政管理 行政服务

周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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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