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研究
行政失信惩戒制度是行政失信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对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的研究尚付阙如,笔者认为, 目前我国行政失信惩戒制度的法律疏漏主要有:缺少对行政失信进行惩戒的判定标准;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责任制度;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程序制度;缺少行政失信惩戒的救济制度。行政失信惩戒制度具有法治制度、宪政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和行政救济制度的制度属性,我国行政失信惩戒制度应当由惩戒的失信行为的类型、归责原则、惩戒的主体和惩戒的对象、追究责任的程序、责任的形式和对行政失信惩戒的救济等构成。
行政失信 惩戒制度 责任制度 归责原则 行政管理法
宋广奇
华东师范大学宪法行政法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78-91
2007-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