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市场竞争与劳动者保障的政府调控——以“过劳死”为视角
市场竞争在推动生产力的同时,也导致了其对效率的追求与劳动者生存质量的矛盾,这突出体现在近年来频发的“过劳死”事件中。“过劳”现象导致“过劳死”,而引起“过劳”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相关的劳动者保护法律和制度缺位以及其引发的企业在对利润的追求过程中对劳动者保障的忽略以及劳动者为获得竞争优势面临的“囚徒困境”。为此,要缓解“过劳”现象,既不能靠利润至上的企业,也不能靠相对弱势的劳动者,唯有靠政府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来达到。本文通过借鉴日本有关“过劳死”的法律和制度的经验,并考虑到相关国际人权条约的规定,从法律和制度两个层面对政府控制“过劳死”提出了建议。
过劳死 劳动者保障 工伤保险 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标准 劳动保护法
廖春燕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92-103
2007-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