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生态现代化与全球化——全球结构中环境法的困境和景象
松花江污染事件是一个全球性事件,是中国逐步跌入风险社会的一个早期症状。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的一个关键点是,世界风险社会唤起了一种可能消除人类、动物和植物之间界限的普世性日常生活意识。生态现代化论者则主张致力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结构优化的全球发展,以与环境更加良性的发展相配套。因此,全球结构中的环境法面临的两个困境足:如何在主动或被动进入的风险社会或生态现代社会背景下规制和管理各种风险,以及如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禁锢。走出困境所需要的地图可能就是“生物圈团结”的理想景象。
风险社会 生态现代化 全球结构 环境法
王小钢
吉林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部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239-250
2006-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