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与安全生产立法问题探讨

本文基于对国务院296号令《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全面比较分析,从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监督及行政强制措施、即时强制和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研究、总结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在立法上的十三个特点及其对新时期安全生产立法的指导意义。

煤矿开采 劳动保护 安全监察 法律规制

张少标

国内会议

2002年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

北京

中文

104-107

2002-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