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下的铁路运输企业若干会计政策问题初探
作者根据对会计法中“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理解,初步探讨了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指国铁运输企业)在资产与收入核算的会计政策与国家会计准则和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方面的问题与差异、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与执行基建会计制度,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关的主要观点:(1)要修改现行核算铁路主要固资互换配件的会计政策;(2)贯彻“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重新界定铁路运输固资的大修和更改范围,确保运输成本和资产的真实;(3)要制订相应办法,切实贯彻谨慎性原则,核实铁路资产;(4)要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基建会计制度对基建借款费用和资产移交的有关问题;(5)应将现行混在铁路运输企业会计业务中的中小学、医院及公、检、法单位的会计业务分离出来,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5)根据铁路运输收入和运输营业收入的特殊性建议制订相应的(具体)会计准则。
统一会计制度 铁路运输企业 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制度 运输成本 会计准则
肖增文
柳州铁路局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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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35
2001-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