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下的市场监管创新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应当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经济活动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危害社会和谐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时应该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和运用科学的方法论,重点监管关系民生的行业,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市场监管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维权相统一,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服务构建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 市场监管 创新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
顾克俭 王宗友
上海市工商局崇明分局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42-247
200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