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规民约对森林环境保护的作用——以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村规民约为例
村规民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公共管理制度,广泛存在于中国的乡村社会中。村规民约在现实生活中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本文介绍了村规民约的含义,浅谈了村规民约对少数民族地区森林环境保护的作用。
少数民族地区 村规民约 森林环境保护 乡村社会
余贵忠
贵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32-439
200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少数民族地区 村规民约 森林环境保护 乡村社会
余贵忠
贵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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