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修志立法的必要性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这个民族所特有的文化传统。本文探讨了从修志工作的性质出发,编修地方志必须立法;真实性、科学性是志书质量及生命的保证,为此修志必须立法,以及修志立法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是落实十六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等修志立法的必要性。

地方志 修志立法 社会主义法制 志书质量

高家合

云南省烟草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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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地方志理论与编纂学术研讨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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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10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