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的辩证统一
何谓“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的辩证统一呢?就是说,在第二轮方志编纂中,既要讲“述而不作”,又要提倡“述而有作”的写作方法。所谓“述而有作”呢,主要是指在各种“述”体的写作中,一定要有“作”,也就是一定要有“论”,这种“论”不是空论、泛论,而是要在事实的基础上揭示事物发展的大势大略,兴衰起伏,彰明事物发展的因果关系,总结经验教训,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本文就“述而不作”与“述而有作”的辩证统一进行探讨。
述而有作 辩证统一 方志编纂 述而不作
曹建英
湖南省湘潭市史志办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266-269
2005-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