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选择与盈余管理——基于福建水泥买卖兴业银行股权案例的思考
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定存在的缺陷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本文通过对福建水泥买卖兴业银行股权案例的分析,指出上市公司存在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提出改进对金融资产分类及全面收益报告的政策性建议。
上市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盈余管理
张梅 林林
福建江夏学院 3501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350003
国内会议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801-807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