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对象与内容之争——基于中美相关法规的比较分析
近年来,国内外由于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公司经营失败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地损害了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骤减。为了应对这一严重后果,恢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不得不高度注视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并将对内部控制的检查提升到内部控制鉴证的高度上来,可以说内部控制鉴证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一个新的职业领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是巨大的。然而,对于内部控制鉴证的对象与内容的界定这一问题,国内外理论界与实务界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着重大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本文首先综述了中美现行的内部控制鉴证业务规定在鉴证对象与内容界定方面存在的主要争议,并就此进行初步探讨,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改进和完善我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
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 上市公司 注册会计师
黄健美
福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350200
国内会议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五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哈尔滨
中文
964-973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