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方式打造全新平台实现工程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地围绕招标投标法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对提高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招投标工作的不断深化,工程招投标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新形势下招投标监管部门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威海市为维护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从多方入手,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打造全新交易平台,较好地实现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统一监管 资源共享 工程招投标市场 市场经济
宋协辉
威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国内会议
太原
中文
83-86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