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价格上限规制理论的进展

为了促进社会分配效率,同时刺激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维护企业的发展潜力,激励性规制成为价格规制的首要选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价格上限规制作为“不劣于”投资回报率规制的一种方法,对企业寻求降低成本和技术进步的信息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然而,这种方式也有其不可回避的缺陷。本文梳理了有效规制模型的确定,信息获取激励问题的解决,合理的规制范围与结构,以及价格规制的动态调整等问题,以期为我国价格上限规制的应用提供理论借鉴。

社会分配 投资回报 价格规制 信息激励

杨芬 周清杰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048 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大连 116025

国内会议

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第17次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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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