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制度探微

我们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的有关制度仍然很不完善,本文主要从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投诉受理制度、投诉处理程序、投诉处理决定执行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在投诉受理前置程序方面,经过分析后提出了“提倡质疑、质疑备案(告知)”的观点;在投诉受理制度问题中,主要讨论了不予受理和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的问题;在投诉处理程序的分析中,主要指出了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存在的不足;在投诉处理决定执行方面,对重新评标与重新招标的关系、设立评标纠错程序、重新评标中潜在的监管权与评标权的冲突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行为 投诉制度 诉讼程序 重新评标 评标纠错程序

孙景怡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国内会议

2008年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济南

中文

197-204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