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如何强化招投标活动监管营造和谐的建筑市场交易秩序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的同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相适应,在新形势下抵制建设领域腐败,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是当前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施政的主要目标。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等问题也是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不规范的一个原因。由于当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个别建设单位便打着行业保护、地方利益的旗号,规避招标或假招标,私下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面对存在的问题与矛盾,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是摆在政府监管部门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遏制违法违规招标,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应严格规范政府管理部门的自身行为、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行为、严格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严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

建筑市场 招标投标行为 腐败治理 不正当竞争 市场监管

宋锡庆 卢斌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国内会议

2008年七省市第八届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联席会

济南

中文

297-300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