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香港保安业的警务监督

本文的目的是讨论如何管理香港的私人保安行业。本调查发现,从1942年到1997年间私人保安业受到殖民政府的严格控制。尽管香港已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并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SAR),但是对私人保安力量的控制不但没有松懈,反而还有所加强。例如,保安公司许可证和安全人员许可证的问题仍然受”安全和保卫服务行业署”(security and Guarding Services IndustryAuthority)和”警察牌照科”(Police Licensing Office)管理类似控制无论有意无意,都表明国家监控模式在管理行政区中私人保安的应用。这种模式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在当前的牌照签发体制下,私人保安行业已成为政府安全服务的组成部分。不过私人保安服务由用户付钱。此外,要保证私人保安公司和人员的最低标准。主要缺点是由于其不确定的前景和安全人员相对较低的社会地位,私人保安职业化的步伐可能无法加快。

香港保安业 警务监督 特别行政区 国家监控模式

邝日雄 朱耀光

香港大学社会学系

国内会议

亚洲警察研究协会2005年年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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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33

2005-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