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标准化的法律规制
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批复说明了当前对于专利标准化的法律规制的缺失。专利标准化目前趋向于知识产权标准化。面对知识产权标准经化的趋势,法律应当进行适当回应,采取必要的规制措施。标准与知识产权是相互促进与冲突的关系。标准化是一个社会化、公益化的过程。我们应对知识产权标准化进行适当的法律规制。其原则有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知识产权批露与公示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等。在这些原则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知识产权标准化的法律规则。
知识产权 标准化 法律规制 科技创新
顾金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3-38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