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文化产业之版权保护政策比较
随着两岸近年分别立法推动文化产业法案后,2010年6月底双方共同签署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可视为加速华文文化产业的推进器。作为近年全球的新兴领域,文化产业核心是结合文化创意及知识产权及创新科技所发展的知识经济型商业运作,版权交易至为关键。本文比较台湾及大陆的版权保护政策,从四个方面进行对照:立法规章、执法维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最后归纳提供国内改进的三点微观建议。
文化产业 版权保护政策 知识产权 海峡两岸
范仪君
上海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55-375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