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
不正当竞争边界的模糊性与商业言论边界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不正当竞争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之间存在模糊难决的空间。不正当竞争边界的模糊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规制过宽,仅依据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有关商业言论行为可能会导致基本权利价值受到损害。商业言论边界的不确定性使得欧美至今未能对商业言论进行准确的界定,也未形成统一的商业言论保护的原则和标准,其仅受到有限保护。不正当竞争规制的宽泛性与商业言论自由的有限性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二者之间发生冲突。对此,欧美所进行的立法及实践表明,商业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当商业言论涉及不正当竞争规制时,只有商业言论事关重大的社会公共利益,才可能受到宪法保护。欧美立法和实践显示出法院依据不正当竞争法和宪法进行双重审查的特点,而依据宪法的基本权利价值进行考量是平衡二者之间冲突的关键之所在。欧美的立法和实践为我国商业言论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不正当竞争规制 商业言论 言论自由 法律保护
蔡祖国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38-454
2010-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