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险诉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目前,由于相关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缺陷,导致了相同类型保险诉讼案件的判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现象。这种司法判决的混乱,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危害了国家行政机关、保险监管部门的权威,破坏了国家的司法统一,并为司法腐败留下了严重隐患,极不利于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发展。笔者根据目前保险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形成原因,归纳其社会后果,并从公正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供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保险监管部门、司法部门、保险公司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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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