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保险利益在海上保险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完善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是主宰国际海上保险的灵魂。没有保险利益就不能得到赔偿,这是海上保险法律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 (新《保险法》)。该法已于同年10月1日实施。其中对保险利益的修订也将适用于我国海上保险合同。本文旨在通过对新《保险法》中保险利益原则在海上保险中具体适用的分析,为保险利益在我国海上保险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完善提供意见和建议。
海上保险 保险法 保险利益 司法实践
邓珊
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南宁
中文
65-67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