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公司的影响
保险业作为一个对当事人要求最大诚信的行业,却饱受社会各界诟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法》立法较为原则,许多规定在保险经营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的问题上对保险公司经营缺乏明确的指导,导致保险公司在决策上无所适从,难以进行前期的法律风险管控,从而增加了后期纠纷出现的可能性。 随着国内保险事业的发展,这一粗线条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保险经营的需要。新修订的《保险法》增强了司法实务中的可操作性,对保险审判实践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同时对保险公司展业、核保、核赔、条款制定费率厘定乃至整个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拟通过新旧条文的对比,仅就人寿保险公司在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工作中遇到的公司合规经营及常见诉讼问题作一浅析。
保险法 人寿保险公司 合规经营 法律诉讼
韦嫔妮
新华人寿广西分公司
国内会议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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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3
201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