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TRIPs框架下海峡两岸合作保护商标权探讨

随着海峡两岸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海峡两岸商业贸易纠纷与日俱增,尤其是涉及商标权纠纷的类型及种类日益复杂,而海峡两岸的商标法一直以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虽然海峡两岸都以TRIPs协议为基础,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使得海峡两岸商标法的差异有所减少,但无法完全消除,因此了解海峡两岸商标法对于商标权规定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对解决困扰海峡两岸经贸活动中产生的商标权纠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分析差异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的经济贸易环境和实际中的做法,作者提出自己对海峡两岸相互合作保护商标权的思路,期望今后通过更多的相关探讨,建立完善海峡两岸合作保护商标权的机制,达到海峡两岸商标权保护双赢局面。

海峡两岸 商标权 法律保护

梁伟

华侨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9年会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上海

中文

433-443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