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专利权人未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

本文针对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新增加的不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结合国外立法和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分析了专利“实施”的含义特别是专利“实施”是否包括专利产品的“进口”、构成“不实施”和“不充分实施”的情形、专利权人不实施专利的“正当理由”等问题,并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专利权人 未实施专利 强制许可制度 专利法 立法完善

张伟君 单晓光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9年会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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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485

2009-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