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国反补贴法中“因果关系”的确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在反补贴调查中,“因果关系”的审查和确定是决定反补贴措施是否公平合理的关键所在,各国对此做法不同、争论很大。在“因果关系”的确定上,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各国对其保留有相当程度的解释空间。美国反补贴法在因果关系上的用语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不同,同时还存在两个重要的争议:因果关系是应存在于“进口”与“损害”之间,还是存在于“补贴”与“损害”之间;应同时决定还是分别决定损害与因果关系。在因果关系的具体分析方法上,我国可借鉴美国的“整体分析法”。

美国 反补贴法 因果关系 产业损害 SCM协议

欧福永 杨陶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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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913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