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制——兼谈我国入世后过渡期的对策

市场准入,是指-成员方允许另-成员方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本国市场的程度。“准入”体现了国家法律上的一种含义,是国家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本国市场向外开放程度的一种宏观掌握和控制。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直接体现-国建筑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与限制的程度。本文介绍了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建筑服务贸易的规定,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业领域的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提出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评价与入世后过渡期的对策。

建筑服务业 建筑服务贸易 市场准入 法律规制 服务贸易总协定

师华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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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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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