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区域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本文着重从制度的根源、形式、内容、效力以及价值取向等五个方面入手,对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南亚联盟三个主要的区域性国际组织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比较,以期探寻中国在参与区域性国际组织(主要是CEPA)的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最佳方案。

区域金融监管 国际组织 法律制度 CEPA 自由贸易区

姜冲

南京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长沙

中文

1117-1124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