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投资法第三波

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经济全球化促成了国际投资法的第二波即自由化浪潮,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可持续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和全球民权运动则推动了国际投资法第三波即社会化浪潮。社会化浪潮主要体现为国际投资的利害相关者主体即地方民众、土著群体和非政府组织通过跨国层面的社会协商、民权运动、议会民主、司法诉讼诸种通道,要求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要求民族国家保障社会民权,要求国际组织考量社会诉求,第三波浪潮主要表达了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行为之中的资源、环境、人权、健康、文化、发展诸多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自由、民主乃至政治利益、价值、权利和话语。国际投资法第三波促成了国际投资法学术的转型。学术话语从民族国家和自由市场转向民族国家和社会正义。

经济全球化 可持续发展 非政府组织 跨国公司 国际投资法 公司社会责任

王彦志

吉林大学法学院 130012

国内会议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长沙

中文

489-506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