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境外开办企业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本文结合2004年10月我国出台的两部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度,分析了我国关于境外开办企业的管理制度的现状,指出该制度中仍然存在职能分散的缺陷,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开办企业的核准与投资项目的核准脱节,投资风险增加的状况。建议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6条的规定,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境外投资的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完善我国现行的核准制度。
境外投资 核准制度 境外开办企业 行政许可法
朱颖俐
韶关学院法律学系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71-575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