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核能发展离不开公众介入和公共宣传

本文对核能发展与公众介入和公共宣传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世界核能发达国家原子能领域的法律中一般包括公众介入机制。核能的发展与公众的利益休戚相关,在发展核能的重要环节上应当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决策参与权。在现阶段,我国应逐步增加核能发展与核安全管理决策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建立和完善公众介入的法律保障和程序,为核能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介绍了美、法、日等国的相关机制和经验以及国内核电厂在公共宣传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对关系我国核能发展的公众介入和公共宣传提出了建议。

核能工业 核电设施 核安全管理 公众介入 公共宣传

李小燕 濮继龙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 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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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