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台湾农村的再生——解码农村再生条例

农政单位以“再生”作为农村、农业与农民施政的主要概念,且准备将此名词放在新法案的名称上,显示台湾的农村已被其主管单位认定为已经凋零。这样的心情,基本上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第一是农村可能已经凋零,第二是农村并没有真正凋零,而是在后现代的发展过程中,走到了另外的一条路上。

农村再生 后现代发展 农民施政

蔡建福

国立东华大学环境政策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七届海峡两岸休闲农业发展学术研讨会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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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82

2009-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