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磐安县教育系统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探索
学校购置所需物品,怎样才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防止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磐安县教育局在浙江省率先成立了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对全县教育系统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和大宗物品公开招投标制,通过10年的实践与探索,规范了物品集中采购程序。完善了物品集中采购制度,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证明了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教育系统 物品采购 公平公正原则 集中采购 公开招投标制 社会效果
陈三弟
磐安县教育局勤工勤学办公室,浙江 磐安 322300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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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26
2009-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