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环境噪声标准中的低频噪声评价

2008年1O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了三个新标准,在标准中提出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此限值是以倍频程中低频段为基准,给出了五条限值曲线。本文通过比较对应的国外标准,发现我国的标准的频率范围覆盖到707Hz,而国外的标准只到160 Hz。运用声望BSWA805倍频程声级计对北京典型居民楼室内噪声的测量,测量结果显示250Hz和500Hz的倍频程噪声超过了的比例大于50%。在超标的情况中,判别是结构声还是空气声超标是执行新标准的难点,本文根据结构声和空气声的传播特点,提出了判断的方法,并进一步提出修改新标准的设想。

低频噪声 室内环境 评价标准 结构传播

吴群力

北京声望声电技术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

国内会议

第十一届全国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学术会议

北京

中文

376-378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