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评价的探讨(一)一运用新标准遇到的问题
在运用2008年1O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以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对由固定设备通过结构传声方式影响同一建筑或相连建筑户内声环境质量问题作出评价时,仍然会遇到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几个不同的个案说明新标准存在的问题。
声学分析 声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结构传声 质量标准
卢庆普 郑玮莹 罗钦平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州 510030 广州白云减振器有限公司,广州 510410 广州新静界消音材料有限公司,广州 510665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9-382
200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