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仲裁法的修改与完善

1995年实施的《仲裁法》确立了我国的仲裁制度,但在目前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国内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情况下,原有的一些规定已跟不上实际需要。对仲裁法的修改应立足于符合国际惯例,借鉴各国立法经验,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实体法的角度出发,仲裁法的修改应与我国民商事立法的趋势相统一;从程序法的角度出发,仲裁法的修改应与我国民事程序法相协调。

仲裁法 仲裁协议 仲裁制度 立法经验 民商事立法

曹满庆 胡小杰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国内会议

第一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

北京

中文

95-101

2006-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