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化的法律保留原则和纠纷解决机制
对于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化的研究,应当关注其中的法律保留原则和纠纷 解决机制,前者是内核,而后者则是重要制度保障。本文将央地纠纷解决机制归纳为协商和诉讼两种模式。对于协商模式,着重分析了其与博弈、民主、法制化等诸多概念的内在关联;对于诉讼模式,则在性质、争讼双方、居间裁判机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同时,还应当对单一制与联邦制的融合、地方分权、党政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这些课题对央地关系法制化都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价值。
行政管理 地方分权 协商模式 法律规制
郑毅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74-187
2009-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