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黑龙江道路交通事故气象分析及安全等级标准

使用黑龙江省2003年--2005年交通事故资料,分析了事故的日、月、季变化特点。事故发生日变化特点,早5时后事故量逐时上升,21时后逐时下降。事故的高发主要集中在14—21时,其中14—15时、15—16时、16—17时、19—20时和20—21时,为主要集中段。盛夏的7、8月份和秋末冬初的10月、11月这四个月是全年中占事故比例最高的,而春末秋初的5、6月份和秋季的9月份是全年中的次峰值月,一年中以隆冬时节的12月、1月、2月三个月出事故的比例最低。黑龙江省交通事故发生原因,除了路况、车辆、驾驶员原因之外,其中主要是公路气象环境状况所决定。阴、雨、雪天气为交通事故的最大祸首,其次为大雾大风天气。由气象原因导致的不良路况中,冰雪路面占了绝大多数,这是由于黑龙江省冬季漫长,降雪、积雪时间长的原因;其它几种不良路面包括潮湿、积水、漫水、泥泞和翻浆,均由降雨引起。雨雪天气的初日是事故多发日,而后即使有雨雪事故发生量也在减少。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数量与一般事故相比要有所上升。在分析各种气象要素对交通事故影响程度的关系基础上,制定了道路气象环境指数1—100,并划分了公路安全等标准1—5级。并采用指标分析法,对公路安全等级做出了预报。气象环境指数和公路安全等级标准的制定客观反映了路况安全程度,从中为路况环境预报提供了准确信息,为交通运输安全提供了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 气象条件 环境指数 安全等级 路况环境预报

许秀红 闫敏慧 潘华盛 于震宇 王承伟 王建一 矫玲玲

黑龙江省气象台,哈尔滨 15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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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17

2009-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