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从工作属性来说,地方志是由各级政府组织编纂,属于公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出版第一轮省市县三级志书5800 余部,第二轮三级志书 370 余部;编纂部门志、行业志、山水名胜古迹志16000 余部,乡镇村志2000 余部;整理历代方志2000 余部;出版地情书6000 余部;编辑年鉴2000 余种,字数数以千亿计,形成我国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成果群,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地方志文化资源宝库。如何将地方志文化资源和当前迅猛发展的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网站、数据库,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是当前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正在探索的重要课题。本文试从当前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的现状着手,就地方志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的属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途径等进行阐述。
地方志 数字化 网络化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
陈旭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梓峰大厦5020室 100730
国内会议
丽江
中文
52-59
2009-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