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统合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意义和局限
2009年5月国会通过了国民年金,健康保险,产灾保险,失业保险和老人长期疗养保险等5大社会保险的保险费征收从2011年1月起由健康保险公团统合征收的立案,使持续10年以来的社会保险费征收问题告一段落。也是说现行的由劳动福利公团征收的产灾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国民年金公团征收的国民年金保险费,从2011年起包括健康保险费和疗养保险费一律由健康保险公团统一来征收。这种制度改革不是由国税军而是由社会保险机关征收所有的社会保险费,在世界上属于很独特的现象。本文将就韩国过去十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波澜背景,意义和局限进行分析。
国民年金 健康保险 产灾保险 失业保险 老人长期疗养保险 社会保险 保险费征收 韩国政府
金渊明
韩国中夬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8-99
200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