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障者按摩业保留」解除后之法制因应初探
视障者按摩业保留制度实施迄今,并未真正提供视障者具有职业尊严、充分融入社会的工作环境。究其原因,视障按摩业相关法规以及适用法规之行政机关并未以视障者的需求为出发点,而将该项法律规定挪为其它管制目的所用,是造成今日视障按摩业者从业困境不容忽视的关键因素。本文从按摩业以及从事按摩业的视障者两个不同方面,就日后如何重新建构法律管制架构进行探讨。
视障按摩业 保留制度 职业尊严 适用法规 从业困境 法律管制
孙廼翊
台湾政治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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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1
2009-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