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法治变革

生态文明对环境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法必须顺应这种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在物质层面,生态文明意味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发达的经济,这要求环境法必须完善污染防治体系,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循环经济,引导绿色小分。在精神层面,生态文明意味着全面发展、和谐共生的精神理念,这要求环境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根,合理确定价值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培育社会中间层力量,循序渐进地发展。

生态文明 环境法治 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

巩固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杭州 310018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59-64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