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林权改革背景下《森林法》的修改——以林农的权益保障为视角

此次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明晰产权,保障林农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权性质上虽属私权,但由于森林具有经济和生态双重价值,也应受一定公法限制。现行的《森林法》过度强调了对林权的管理和限制,为此,《森林法》的修订应考虑调整立法理念,通过与《物权法》的衔接,全面实现林权的私权自由与公法限制的平衡和和谐。

森林法 林权改革 权益保障

郭红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350-353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