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北极法律的生态化路径

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北极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均对北极的生态产生了持续性影响。而现有的保护北极生态的法律只是各种保护北极单独环境要素的环境法律集合,由于生态理念的缺失,没形成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符合北极生态系统要求,遵循北极生态规律的北极生态法体系。目前北极生态保护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现有北极法律生态化路径的合理选择。

环境法 生态保护 北极地区 自然资源开发

刘惠荣 杨凡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 266100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443-448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