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生态恢复与重建的法律规制探讨
我国西部地区面积682万平方公里,占全国71.03%,也是生境脆弱,环境破坏较严重的地区。因此,做好西部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作在全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然而,由于这项工程的复杂性和新生性,我们必须在探索中前进。本文首先介绍了恢复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并归纳了以往在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试图将恢复生态学理论与法学相融合,来规范今后的生态恢复与重建活动。
生态恢复 法律规制 西部地区 生态环境
王桂林 张树兴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616-620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