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完善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湿地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生态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通过完善的法律对湿地加以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湿地立法,湿地的保护尚依赖传统的资源法,面对我国湿地不断减少的现状,尽快进行专门的湿地保护立法迫在眉睫。本文通过对我国湿地现状和立法状况湿地的介绍,为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湿地保护 湿地立法 生态价值

王汉水 陈晓光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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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25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