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完善——以江西省为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以给予纳入公益林的经营者和管护者适当的经济补偿,来达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的终极目的。本文以江西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为例,对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对策。
森林生态效益 补偿制度 公益林经营 森林资源 可持续发展
王世进 何晶晶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江西赣州 341000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644-648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