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族院校环境法教学实务研究

教学方法改革的核心是加强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改革“灌输式”和过分偏重讲授的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以使学生养成自己学习,自由研究,用自己的头脑来想,用自己的眼睛来看,用自己的手来做的精神。此外,民族院校环境法的教学工作,还应重点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使学生不仅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知识,而且学会利用环境法的理论,对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自治立法和变通补充立法,为自己家乡的环境法制建设献计献策,使自己成为对社会、对家乡有用的人才。

民族院校 教学改革 环境法教学 能力培养

乔世明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昆明

中文

805-807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